发表时间:2018-07-28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广州市伟正木制品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后,审理查明广州伟企木制品有限公司第18497036号“伟工业”商标存在侵权行为,作出了不予注册的决定。
广州市伟正木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专业生产“伟业牌”抗甲醛环保装饰板材,经过多年深耕,获得行业和消费者一致认可,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广州市著名商标”等以及入选CCTV《匠心》栏目展播企业,成为了业内知名度最高的品牌之一。
我司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坚持以质量奠基,诚信树品牌,坚守价值底线、拒绝利益诱惑,始终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同时对假冒伪劣、傍名牌等伤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深恶痛绝,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商标公告》第18497036号“伟工业”商标提出了异议,经深入审查,商标局认为:
一、我司在先注册的第3181608号“伟业牌”、第4963086号“伟业WEIYE TIMBER”商标,经过多年广泛使用和大力宣传,已经成为板材行业的著名商标;
二、第18497036号“伟工业”商标完整包含我司注册商标的汉字,已构成近似商标,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
三、伟企木业和我司作为广州的同行竞争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对我司商标明显知晓下,先后申请注册了多个与我司引证商标近似的商标,“傍名牌”意图明显。
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第18497036号“伟工业”商标不予注册。